各市(地)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9月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黑龙江省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结合我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对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工作全局中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依法******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健全完善职能体系,推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对禁止准入的事项,不予审批核准,对许可准入的事项,按照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方式。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有序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进一步减压各类证明事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推进“三线一单”和环评管理制度实施,切实落实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依法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和新增污染源发证登记,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实现覆盖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要素。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引导激励与惩戒并举,聚焦企业关切,切实推动监管帮扶两手抓,营造公平健康市场秩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加快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制修订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鼓励专家参与审查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持续明确行政机关领导班子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按照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开征求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能力建设为保障,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为手段,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形成持续高压震慑,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告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
(六)强化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畅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环境信访法治宣传,完善环境信访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环境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支持、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新常态,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制度。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依法加强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七)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加强环境应急准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深化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工作
******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贯方式。深入持久开展宣传宪法、民法典系列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八五”普法。围绕“六五环境日”“五二二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任务落实。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安排,逐级制定阶段性实施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主动性,攻坚克难,全力以赴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三)强化考核评价,注重宣传引导。对照考核指标要求,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做好考核迎检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引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讲好法治故事,凝聚社会共识,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清单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附件见省生态环境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