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开展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经县级申请、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等程序,拟向国家推荐宝清县作为我省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对象。
公示期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和依据。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叶名辉
联系电话:0451-82625455 15045026824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
邮 编:150040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