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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7

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开展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经县级申请、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等程序,拟向国家推荐宝清县作为我省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对象。

公示期20221227日至1229。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和依据。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叶名辉

联系电话:0451-8262545515045026824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

    编:150040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