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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黑龙江哈东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13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黑龙江哈东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请示》(哈政呈〔202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黑龙江哈东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后的哈东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为:126°4131.97″—126°5853.64E45°5049.21″—46°0015.89N总面积9584.51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991.84公顷,缓冲区面积3657.71公顷,实验区面积1934.96公顷。自然保护区类型不变,仍为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保护对象为松花江哈尔滨段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

  二、调整后的黑龙江哈东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由省林草局另行公布。

  三、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高质量建设省级自然保护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31013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