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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在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上就伊春“3·28”事件作典型发言
发布时间:2022.08.04

      7月28日至29日,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以线上培训形式举办。省生态环境厅在培训上就“3·28”伊春鹿鸣矿业尾矿泄漏事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作典型发言。

      “3·28”伊春鹿鸣矿业尾矿泄漏事件是近20年来尾矿泄漏量******、应急处置难度******、后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任务异常艰巨的突发环境事件,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牵头单位,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于2021年3月启动调查工作;同年5月,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同年12月,形成损害评估报告后,联合调查组与赔偿义务人召开磋商会议,并于12月30日签订赔偿协议。整个工作过程历时10个月,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经验值得各地借鉴。


      伊春“3·28”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做到了前期谋划充分、企业有效沟通、鉴定评估******、******跟踪问效。事件发生后,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同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前期工作,形成了以赔偿工作方案为主、技术评估和磋商及修复后评估为支撑的“1+3”工作方案体系。在与企业沟通方面,省领导高位推动,联合调查组也主动沟通,获得企业理解。在鉴定评估方面,聘请法律顾问为评估技术组统一讲解,评估技术团队召开多轮会议,反复研究,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形成损害评估报告。并持续跟踪企业自行修复部分的生态情况,推动用企业赔偿资金开展替代修复工作,部署依吉密河和呼兰河的水生态3年跟踪监测评估工作。

      本次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来自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公检法系统等其他相关部门,以及鉴定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共5000余人在线参加培训,生态环境部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省份生态环境厅局专家也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我省相关省直单位、各市地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