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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2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严重,现场抽查的11家规模化养殖企业中,7家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问题。哈尔滨市双城区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厂区未设置应急池,私设管道将部分沼液排向无防渗措施的水塘。大庆市肇州县卫星牧场将尿液排入场内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周边水体受到污染。绥化市兰西牧原第八分场将大量畜禽养殖粪污排入场内东侧坑塘内,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

二、整改目标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1.督促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定期深入市(地)、县(市、区)开展现场督导,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2.督促各市(地)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问题整改措施,对长期整改任务的问题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20221221日前,7个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整改任务******完成。

3.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要求,指导并督促养殖企业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模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规模养殖场2712家,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7%7个规模养殖场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强化督导推进问题整改。成立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班和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整改相关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开展“举一反三”问题排查,先后11次深入到815县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察,针对排查情况提出了问题整改意见,并立行立改。与省生态环境厅组成联合工作组派驻双城区,对双城区畜禽污染防治问题进行大排查,将发现畜禽粪污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双城区政府,要求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整改。下发《关于对哈尔滨市双城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预警的函》,会同哈尔滨农业农村局赴双城区现场督导。召开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海伦)现场会议,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提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要求。                                               

(二)制定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审核指导责任市(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标准。

(三)扎实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举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视频培训班,解读《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讲解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填报和台账管理培训要点,解答了基层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全省基层工作人员、养殖场(户)负责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1.2万人参加培训。在海伦市召开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总结推广低成本、可复制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模式。

五、公示时间:2022122日至20221215

六、受理部门:省农业农村厅

七、受理电话:0451-82620842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122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