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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公示(四)
发布时间:2022.12.09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轮督察“回头看”指出,哈尔滨市“垃圾围城”问题突出。黑龙江省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松北呼兰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哈尔滨9个县(市)2020年年底前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并保证稳定运行。督察发现,当地工作拖沓、行动迟缓,松北呼兰垃圾焚烧项目直至督察进驻前才开始调试;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木兰县、宾县多个垃圾处理场积存大量渗滤液不能有效处理,存在较大环境隐患。

  二、整改目标:

  哈尔滨市松北呼兰垃圾焚烧项目投产稳定运行;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木兰县、宾县垃圾处理场稳定运行,积存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松北呼兰垃圾焚烧项目2#、3#焚烧炉完成调试并投入运行。加强运行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木兰县垃圾处理场制定实施运行管理制度,场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设备等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增加渗滤液移动应急处理设备,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存量渗滤液处理。

  3.2022年6月21日前,将宾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的渗滤液全部转运至宾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将宾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调整作为生活垃圾收运中转站,宾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至巴彦焚烧垃圾厂处置(巴彦焚烧垃圾厂建成运行前,转运至绥化焚烧厂处置),中转站产生的渗滤液转运至宾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4.2022年12月21日前,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松北呼兰垃圾焚烧项目建设问题整改。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加大项目建设督导力度。一是安排专人驻场,定期协调解决问题,专职督办项目推进。二是责成项目公司成立技术专班,细化压缩工期,采取“强化现场管理、突出组织协调”等措施,加快工程建设。三是按照“保安全、保运行、保稳定”的原则,督促项目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垃圾处理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运行。目前,3条焚烧线全部完成建设、安装并点火投入使用,焚烧系统稳定运行。

  (二)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木兰县、宾县垃圾处理场积存大量渗滤液问题整改。

  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木兰县通过采取提升渗滤液处理设施能力、增加应急处理设备、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推进积存渗滤液逐步消纳。目前,四座垃圾场积存渗滤液场区积存渗滤液全部清零。

  宾县宾州镇垃圾场于2021年底将回流池内液体全部转运至宾西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按照渗滤液处理标准进行处理。同时,对回流池底泥进行清掏,并运送至宾西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将原龙能生活垃圾处理场场地临时作为宾州镇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场,将县城内生活垃圾转运到“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达到日产日清。

  各生活垃圾处理场均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86772289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