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开展2022年的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中,鹤岗市生态环境局经复核发现,3份环评文件存在编制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3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3名编制主持人予以失信记分。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相关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并针对复核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公众号